近日,记者从河南省畜牧局了解到,按照《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和《非洲猪瘟防控技术规范》要求,经河南省畜牧局组织专家评估验收合格,郑州市非洲猪瘟疫区封锁自10月1日零时解除。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切实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非洲猪瘟疫区封锁解除后,河南省生猪调运除获嘉县不能出县、新乡市不能出市外,其他地区生猪可在河南省范围内规范调运;河南省生猪产品调运除获嘉县不能出新乡市、新乡市不能出省外,其他地区生猪产品调运不受限制。
据了解,8月14日,位于河南省郑州市经济开发区双汇发展(000895)下属公司郑州双汇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厂的一车生猪发生不明原因死亡,共260头,发病30头,死亡30头,产地检疫证明显示生猪来自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鹤立镇交易市场。8月16日凌晨,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国家外来动物疫病研究中心确诊,该起疫情为非洲猪瘟疫情。
疫情发生后,农业农村部立即派出督导组分赴河南、黑龙江,河南省按照要求,迅速启动了应急响应机制。8月16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疫区封锁令。按照封锁令的规定,郑州双汇屠宰厂采取如下措施:郑州双汇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处理此事;对该批生猪及圈内待宰的其他生猪共计1362头全部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工厂暂停生产并对厂区内出入人员、车辆、圈舍及有关物品进行彻底消毒。该封锁时间为6周,以屠宰厂边缘向外延伸3公里为疫区,由疫区边缘向外延伸10公里为受威胁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