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全力确保辖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罗山县高店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多措并举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该所执法人员及时组织农村集体聚餐厨师、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制定实行流动厨师登记和持健康证上岗制度。要求承办农村集体聚餐的流动厨师必须每年定期体检,并做好备案登记,方可承办农村集体聚餐活动。
二是强化事前监督指导。要求各村信息员、协管员严格按照《罗山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对聚餐场所的环境卫生、食品原料采购及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和消毒、食品加工等情况进行现场指导与检查,努力消除各类潜在食品安全隐患。

三是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的监管职能,积极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厨师宣传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广大聚餐举办者和承办厨师申报的自觉性。同时印发《高店乡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管理的通知》200份,在各个行政村进行张贴,扩大宣传效果。
四是及时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根据《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定《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用于指导监督人员做好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