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正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提升桶装水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证桶装水安全,对全县3家桶装水生产企业开展了集中监督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河南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对3家桶装水生产企业管理机构和制度的建立、执行,产品质量控制等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和指导,重点检查原辅材料进货查验、桶装水生产关键点控制、出厂检验、是否使用PET桶等内容。执法人员对桶装水生产企业在管理机构设置、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质量控制、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桶装出厂检验、食品销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并责令整改。通过监督整改,进一步增强了桶装水生产企业依法和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从事桶装水生产活动,诚信自律,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责任意识,有效规范了桶装水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