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市场监管局山城分局开展食品销售安全监督检查 守护“舌尖安全”

河南食药安全信息网
202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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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和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建立科学规范的食品销售安全监督检查体系,鹤壁市市场监管局山城分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食品销售安全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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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检查以食品和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社区生鲜便民店,经营散装食品、生鲜畜禽肉、特殊食品的食品销售经营者,从事“五毛食品”批发的食品销售经营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服务提供者等为重点检查对象。以米面油菜果蛋奶等群众生活必需的食品,特殊食品,冷食类、热食类等散装直接入口食品,鲈鱼、黑鱼、鳊鱼、豇豆、香菜、山药、韭菜、芹菜等近年来抽检合格率较低的食用农产品,猪牛羊家禽肉等畜禽肉产品等为主要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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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一是食品经营者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小经营店登记证、小摊点备案卡,是否按照许可、登记、备案的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二是食品经营者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状况自查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否建立追溯体系,是否销售超过保质期、来源不明、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食品;三是食品经营场所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清洗消毒、冷藏 冷冻等设施设备配备使用、清洁卫生、运行及环境卫生、散装食品销售从业人员卫生及健康状况是否符合要求;四是网络销售食品第三平台开办者是否存在允许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登记证、备案卡的商户入网销售食品;五是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对入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开展抽样检验检测、未建立健全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未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未建立入场销售者管理档案。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现场整改的,执法人员已要求其负责人立行立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开展回头看,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

下一步,山城分局将继续严格依法开展各项工作,统筹安排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现场检查等各类监督检查,进一步细化监督检查任务与重点、责任分工、工作进度,全力保障辖区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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