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全市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全市人民吃油安全,10月26日,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在全市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食用植物油专项整治行动。
该局要求各县区局切实加大对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食品生产环节,重点检查企业的花生、芝麻、大豆等原料是否存在霉变现象,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是否有掺杂使假现象,是否滥用香精等食品添加剂或者利用废弃的食用油脂及其制品回收加工产品,专项整治期间,对辖区内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检查次数不少于1次。食品流通环节,重点查食品经营者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行为,是否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是否存在销售“五无”植物油现象。餐饮环节,重点检查食用油的采购渠道是否合法,采购植物油标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与此同时,该局决定组织开展食用植物油专项抽检。全市计划抽检390批次,其中市局抽检90批次,8县2区分别抽检30批次,涵盖生产、流通、餐饮3个环节,重点检验是否掺杂掺假、黄曲霉毒素B1和苯并芘是否超标等。10月29日起,该局及各县区局已陆续开展抽检,预计本周内可以完成抽样任务。
为切实推动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10月30日,该局局长李华荣带领相关人员先后到开发区实验中学食堂、正源油脂、西刘庄市场实地督导检查食用植物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李华荣强调,食用植物油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社会关注度高、容忍度低,全市食药监系统要全面开展专项抽检,切实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无证生产经营、标签标示不合格、抽检结果不合格等各种违法行为,切实保障食用植物油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