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巩义市发布新修订《巩义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办法》包括总则、组织管理、申报与评审、推广与应用、经费及监督管理、附则共六章31条。
此次最主要的修订有三点:一是由“年度奖”变为“每两年评选一次”,实现与河南省省长质量奖、郑州市市长质量奖评选的更好衔接;二是面向“专精特新”企业保留至少2个获奖名额,鼓励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且掌握核心技术、质量效益优的企业积极申报市长质量奖,推动全市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化增长动力;三是增加限制性条款,“出现严重失信行为且依法被相关组织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不得申报市长质量奖,评选标准更加严格。
新《办法》更加适应当前质量发展形势的变化,有助于规范和指导市长质量奖评定表彰工作,更好地发挥质量奖励制度的积极导向作用,引导和激励全市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浓厚意识,带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制度和方法的推广应用,激励各行各业不断提升质量,追求卓越,助力质量强市建设和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李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