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汤阴县召开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评价工作培训会,汤阴县食安办、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委分管领导,各市场监管所所长、各乡镇中心校校长、各中学主管校长、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负责人参会。

会上,汤阴县教育局分管领导对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评价工作涉及教育部门职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学校高度重视,严格对照细则进行自评,梳理问题并对照整改,9月20日前向本乡(镇)教育行政部门提交自评报告和评价申请。各乡镇中心校和各学校校长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确保评价工作各项任务有序进行,落实到位。
汤阴县卫健委分管领导对卫健委职责范围内的《河南省中小学与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评价细则》第十项营养健康要求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汤阴县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对当前全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形势进行了分析,说明了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评价的意义和必要性,对评价结果判定标准进行了解读,要求各乡(镇)食安办、各部门、各学校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评价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二是要认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评价工作,对评价中发现的不达标学校食堂要实行台账管理,挂账督办、跟踪问效,直至整改完成、评价达标为止,市场监管局将对学校食堂经营中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三是要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评价合格的各学校要对食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此项评价工作省、市、县食品安全联合评价组将分别对评价合格的学校采取不同比例的抽查复核。四是因思想认识不重视、责任心不强、工作动力不足、工作标准不高等问题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要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实施问责。
随后,汤阴县市场监管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对各单位、各学校本项工作负责人员开展了业务培训,对《河南省中小学与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评价细则》各项评价内容进行讲解说明,明确评价标准,详细安排部署了评价工作和要求。(王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