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罗山县政府食安办组织召开全县校园食品安全评价工作推进会。县市场监管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分管负责人,相关业务股室全体人员及全县中小学校校长参加。

会议传达了省政府食安办、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的《河南省中小学与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评价细则》文件精神,对《细则》中许可与经营管理、信息公示、互联网+明厨亮灶、食品安全管理、原料管理、场所和设备设施、加工制作过程、餐用具清洗消毒、供餐与配送、营养健康要求等10个方面138个常规项和8个加分项内容进行了简要解读,并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评价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各学校要对照《细则》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充分利用暑期剩余期间全面进行提档升级,补短板、堵漏洞。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提交评价申请,确保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评价工作顺利完成。

下一步,罗山县市场监管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将组成联合评价组,根据学校的申报情况全面开展校园食品安全评价工作,对评价达标的,将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对评价不达标的,教育部门将对校长(园长)进行约谈;对经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潘广 薛露 李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