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食品加工小作坊落实主体责任,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南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百日行动”。
此次行动随机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所有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全面系统的监督检查,本照“行政处罚一批、淘汰取缔一批、整顿规范一批”的总体要求,严字当头,不图形式、不走过场,督查一家、整改和规范一家,力求取得实效。
检查中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统一对照《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要点表》对被检单位的食品加工小作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生产场所环境卫生保持情况、原料购进和产品销售的管理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局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商户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