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消费者节日用妆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河南省药监局于12月27日印发《关于开展“双节”“3·15”期间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在全省开展为期3个月的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工作。
本次排查工作涵盖了特殊化妆品、儿童化妆品、牙膏等高风险产品,以及以套盒形式售卖的化妆品、试用装(小样)产品;此外,河南省药监局根据近两年的国抽、省抽通报,编制了《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库》(2024版),对其中涉及的产品重点排查。
集中排查以下化妆品经营场所:
化妆品总经销商(总代理商)、连锁总部、集中交易市场、展销会
图为新郑市世贸华中万货城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郑州屈臣氏个人用品商贸有限公司
商场、超市、品牌集合店
图为许昌市胖东来实业有限公司仓库,化妆品集合店排查
美容美发场所、母婴产品专卖店、宾馆(酒店)
图为要求美容美发场所展示所使用化妆品的包装
从事化妆品经营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
图为郑州市韩辰怡美商贸有限公司排查
“双节”“3·15”期间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工作严格按照《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的要求,查看化妆品的标签合规性、完整性,排查化妆品是否经过注册备案,是否在保质期内(内含多个独立包装化妆品的“套盒”是否按要求标注了使用期限),进口化妆品中文标签与官网(或化妆品监管APP)注册备案信息是否一致等。
此次排查是河南省药监局积极响应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药品监管工作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通过风险排查进一步提高化妆品经营单位的质量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营造一个更加安全、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为消费者提供美丽与健康的双重呵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