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夯实汤阴县产品质量安全基础,汤阴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专项工作,严守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近日,汤阴县市场监管局公布3起电动自行车整治典型案例,以案示警。
案例一,汤阴县城关镇某某公司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锂电池案情简介:2024年10月8日汤阴县市场监管局接到市局移交的转办函,汤阴县城关镇某某公司存在定制锂电池的问题。经查,该单位自行购买锂电池芯,根据电池仓大小将锂电池芯组装在一块进行销售,涉及货值金额1780元,违法所得190元。该单位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汤阴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没收扣押的锂电池组,并处罚没款共计3750元。
案例二,汤阴县城关镇某商户在抖音平台发布违法广告案件案情简介:2024年7月,汤阴县市场监管局接到市局移交的在抖音平台发布电动自行车违法广告线索的函,该商户在抖音平台发布的潮战-G型号台铃电动自行车短视频标注“72伏6块,碟刹版!”等内容。经核查,该型号电动自行车的额定电压为48V,而非该店宣传的72V,为虚假广告,且店内未明码标价。该商户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汤阴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共计处罚款2000元。
案例三,汤阴县白营镇某商户未办理营业执照开展电动自行车经营活动案情简介:2024年8月,汤阴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汤阴县白营镇某商户未办理营业执照开展经营活动,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条例》第三条的规定,汤阴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关闭停业,并没收违法所得320元。(刘鸿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