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市场“生鲜灯”使用行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汤阴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生鲜食用农产品使用“生鲜灯”整治工作。

检查人员深入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生鲜食用农产品商户进行了实地检查,通过查看各商户照明灯具的光源颜色、亮度以及经营者所购买的灯具信息是否符合规定等,全面排查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使用“生鲜灯”的行为,对不符合规定的商户,要求现场整改。同时还详细了解生鲜肉经营商户进货渠道等情况,确保生鲜肉及其制品源头可溯、安全可控。

此次专项整治,规范了市场秩序,提高了商家法律意识,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健康的食品环境,确保广大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刘鸿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