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自1月1日起,新乡市卫滨区市场监管局多渠道开展“年报+”服务活动,全力助推2023年度年报工作,激发市场主体经营活力。

一是明任务、抓落实、强担当。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年报工作,制定《卫滨区2023年年报报送工作实施方案》,对企业、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工作进行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定期通报进度。同时普及宣传税务、市场监管、城建、金融等部门在招商引资、支持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惠企政策11条,切实打通惠企政策直通直达“最后一公里”。

二是强宣传、聚合力、营氛围。联合区大数据局、区发改委、区科工信局、区商务局等行业部门通过电子屏、微信群、公众号等形式重点对年报公告、年报小视频等进行宣传,扩大市场主体和群众知晓率,同时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提示广大市场主体自觉诚信经营,积极履行按时报送年报义务,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是强监督、定跟踪、重实效。将日常监督检查与年报报送工作相结合,局机关各业务股室、各市场监管所通过监督检查、实地走访对市场主体进行跟踪服务。同时提醒市场主体逾期未进行年度报告公示的,将严重影响企业自身信用,在政府采购、银行贷款授信、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政府奖励、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也将被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下一步,卫滨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诚信宣传力度,激发市场主体诚信意识,持续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公示年度报告,共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公平诚信的社会体系。(高钟麟 李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