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12月27日,鹤壁市市场监管局鹤山分局召集辖区食用农产品经营户,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培训会。

培训会进一步明确了市场开办者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的责任和义务。要求市场开办者要严格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市场开办者入场查验要求,查验并留存食用农产品进货凭证和承诺达标合格证明等产品质量合格凭证。要求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自查制度,张贴食用农产品信息签,不得采购、贮存和销售来源不明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对使生鲜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及时整改落实。
通过培训,使食用农产品销售单位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增强了主体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为下一步营造秩序良好、干净卫生、安全可靠的食用农产品消费环境和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打下坚实基础。(高钟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