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高位推动强责任,创新举措强监管,共治共管促提升,通过严把 “五关”筑牢集中用餐食品安全防线,全县食品安全总体形势持续稳中向好。
一是严把“两个责任关”。压实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出台《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意见》,明确36名县处级领导、5个县直有关单位、15个乡镇党委政府职责,落实分包责任制、陪餐制。明确集中用餐单位主体责任,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配备食品安全专职人员,截至目前全县已有36家配备食品安全总监,169家配备食品安全员。
二是严把“许可准入关”。对新建食堂进行预防性监督检查,在选址、设计、建设以及食品安全设施进行指导,对主管人员、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同时严格按照许可审查规范进行审查,验收合格后发放许可证。2023年,指导建设并验收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20家。
三是严把“过程控制关”。指导集中用餐单位合理划分区域,科学配备设施,明确禁用原材料目录,严格落实餐饮用具消毒、食材进货查验、食品留样制度,规范原料贮存、加工制作、供餐配送全流程,定期开展食品检验检测,确保食品安全。2023年累计指导集中用餐单位169家,发现并整改问题20个。
四是严把“宣传引导关”。 把宣传引导工作做在日常,依托电视台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全年累计发表信息、科普、案例等200余篇。常态化举办从业人员培训班,全年累计举办培训班30班次;积极打造示范单位105家,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五是严把“监督检查关”。坚持“四个最严”工作要求,加强与教育、卫健、民政、公安以及机关事务等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查承包经营行为、严打违法违规行为。坚持监检结合,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并根据问题科学制定抽检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样,提高工作“靶向性”。2023年累计检查集中用餐单位169家,专项抽检117批次,立案查处5起。(崔光全 袁琳)